
【週記】三種反省
開始工作快一個月了。雖不是甚麼大公司,但的確看到了社會的小縮影。僅僅十多人制的小規模公司,只有編輯部和市場部,在有部分和平人士斡旋的情況下,仍偶爾出現雞飛狗跳的場面。工作的開始總覺得自己還沒十足投入,恨不得有閒暇的時間能通通排滿工作,但前陣子抽不出時間寫部落格,讓我對荒廢部落格這件事心生愧疚。有學妹說,一些人期待從我的部落格看到我有甚麼新進展。我不知道有甚麼人想知道,更不知道進展為何物。我打開Word的文件,看到滿滿的事件尚未紀錄,眼看日子一天天過去,只好胡亂找些字眼搪塞,充作是最近的生活實況。實際上,這個月累積不到6篇的部落格文章,應該會讓自己對於十月份這個新開始工作的月份感到迷惘:這個月份就我究竟在忙些甚麼?
正是因為生活被自己搞混了,需要整理曾經反省過的紀錄。
其一:人需要一個安靜且屬於自己的空間,來用任何媒介創造自己想要的一切。
其二:逃避是一種慣性,但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辦法。
其三:無法接受自己所擁有的一切的人,將很難成為一個完整且快樂的人。
每一次,看畢一部電影、聽完一首歌曲、經歷過一件事情,都會很想要去擠出些甚麼作分享。事實上,在欣賞過程中沒有用心感受,是很難可以拿出些甚麼的。這個月看了讓人一頭霧水的《Eagle Eyes》、《料理鼠王》、《Wanted》和《The House Bunny》,至今還沒對任何一部整理出想法。聽了光良的《美麗時光》和Jason Mraz的《I’m Yours》,卻聽不出甚麼頭緒,只知道是兩首讓人頻頻點頭的歌曲。工作忙起來,稍不留神就會失去品味週遭事物的能力;用「沒時間」當作無暇感受的偉大理由。
最近因工作關係開始翻譯文章,今天才發現自己對於一篇沒啥吸引力的文章有太多抱怨:抱怨它沒有作者自己的觀點、抱怨它沒有給予更多的知識、抱怨它是一篇純屬交待的文章。儘管都是些從編輯和翻譯者出發的觀點,沒甚麼錯,不過主編的任務本來就要把難吃的菜變為人間美食。辦公桌位置背後,是同事們走動的地方,要好好雕琢文句不簡單。
文章是有靈魂的。字句華麗卻無法彼此銜接的文章,沒有心的文章,就是空洞的源頭。也不是甚麼問題。我常創造出這樣的文章,以至於每當我寫出一篇行雲流水,徹頭徹尾交待得清清楚楚的文章,就會興奮得不得了。問題很容易解決:根據感覺,如實記載,文章就算在道德線上被唾棄,在感情(感覺)線上能獲得滿堂采就好。人是講感情的動物。文章,來來去去,根本上不過就是在表達人性。
不過,如果是新聞類文章,當然是如實報導。
前陣子和學長姐出來喝茶聊天,發現自己把太多注意力放在別人的優點上。這是件好事情,但我的感覺可就不那麼好了。後來,看到一些人準備把自己的文章拿去投稿,而且還寫得真是頭頭是道。稱羨之餘,我心生妒忌。
我後來好不容易找回我之前的信仰:「如果他可以,你也可以。如果你想要別人所擁有的,你就要自己去努力。」好不容易才讓自己回到軌道上。
這種話,從一個20幾歲的小夥子口中說出來,會太老陳嗎?還是說,年輕人都會有這種念頭,只是提出來的人比較少?我也不知道。我看過的年輕人文章不多,看過的也很少提到自己的處世哲理。我看過談類似課題的諸多書籍後,總結出的言論是:
人會快樂而富足,是在他擁抱屬於他每一吋肌膚、每一件切身發生的事情、每一個由內心發出的念頭、每一個和他相處過的人之後,再重新選擇能讓本身可以獲得更好境遇的心態,而達成的。
簡單言之,人的態度很重要。但是,沒有辦法接受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的人,態度多好都沒有用。因為,放不開。放不開的人,在保持良好態度之餘,還是會自責到底,也會認為所有事情的壞結果都跟他有關係。
佛家哲理說,做人要懂得提起放下。如果用二元論的說法,此就是彼,放下所有其實就是要去擁抱所有。那麼可以安然處世的人就會有兩種,一種是對事情近乎絕望,所以不管發生甚麼事情,都用「算了吧,忘了它吧」的心態去面對,不過看起來也會比較豁達;另一種則是對事情近乎樂觀,不管是甚麼狀況,都覺得事出必有因,不管結果如何都只會創造出更好的結果,不過看起來就會比較白痴。
當然是比較白痴。在無法預知未來和作馬後砲的情況下,這樣的「甚麼都好,發生甚麼都只會是好事」的心態,好像脫離世俗觀點太多了些,尤其是在金融海嘯席捲全球的今天。難道股市狂跌是好事情?Who knows?單看你要認定它是壞事情,又或是擁抱它而已。
要接受所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並不容易。對於一個從小到大沒遇過大風大浪,成績好,人緣佳的人來說,只要隨時觸礁幾乎有一半以上就會馬上沉傳;不是因為年輕人太像「草莓」,一碰就碎,而是我們的教育永遠要我們譴責壞的、不好的、非法的或看似黑暗的。這個觀點來自於我最近看了一本書《與神對話》之後,在仔細回想才出口的。
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,會讓壓力和挫折擊垮大部分的新鮮人,認為自己有問題,才導致一切事情的成與敗。認為「不好」非常「不好」的人,很容易成為不好的人,也很討厭自己如此。所以,擁抱才如此重要,因為你不可能否認掉發生在你身上的一切事情。否認掉這些事情(包括那些你自認「不好」的),就是在否認你作為「你自己」的這件事情。除非你覺得你自己不是人,那麼就有可能順應這些「不好」的心理,成為無惡不作的大壞蛋(否則,為甚麼壞人都「不是人」?)。
之前在香港城中傳為佳話的港劇《家好月圓》中,要角荷媽就是個深諳為人處事道理的長輩,對於前夫Jo爸認為自己癱臥在床,是因為拋妻棄子後來受到報應的狀況,提供了另一套說法。Jo爸認為一切都是上天要懲罰他,於是荷媽問Jo爸:天離地有多遠?東邊離西邊有多遠?Jo爸十分不耐煩,回答道:我怎麼知道?!荷媽就說:對阿,你不是神你怎麼知道神要懲罰你?你怎麼有那麼多閑功夫去管神要管的事情?
對於某些人來說,那個「神」,有時候就是他自己。